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0
近日,漳州心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食品违法,被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3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1.4元。
据公告内容,漳州心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3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1.4元。
漳州心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构成了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3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