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8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8日讯(记者冯其予)在7日举行的进博会相关发布会上,针对有记者提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在延长一年后,将于2018年底到期,下一步的政策走向如何。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司长骞芳莉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电子商务。习近平主席在首届进博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说,中国将进一步降低关税,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也明确提出,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目前,商务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相关政策过渡期结束后的一些相关监管方案,将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按照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总体思路,优化完善监管措施,同时保证监管安排的总体稳定。
据了解,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目前,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时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虽然实施了必要的检疫,但并未要求其符合国内标准,也未执行货物进口的检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