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7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倪浩】中国商务部再次对美国“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陈述表示异议,并透露中国已就美国的做法(即向WTO提起申诉反对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另案诉诸世界贸易组织(WTO)。
12月7日上午在商务部新闻例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指出,美国所谓“中国是非市场国家”的说法是将本国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的做法,“世贸组织规则是各成员普遍遵循的国际贸易法律体系,我们希望美方的做法不是对国际规则的无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近日也就此做过表态,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个概念并不存在于世贸组织的多边规则当中,在世贸组织164个成员中,有此国内法的成员寥寥无几。
11月中旬美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了长达40页的法律申请书,反对中国在WTO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并拒绝中国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要求。
在“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上,欧美敬相效尤。根据商务部7日的消息,12月6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就中国诉欧盟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案举行了听证会,中方在会上全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商务部对美国抢在这一听证会前夕反对中国的用意表示了不解,新闻发言人高峰说,“我们不知道美方作为该案的非直接当事方,也就是第三方,在听证会的前几天高调释放这一信息的用意,也希望(世贸组织)专家组能够公正对待此案,按照国际法准则公正作出判断”。
之前,欧盟在“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上一直疑虑重重,态度多变。但在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替代国”的计算方法上却丝毫没有放松。2016年底中国就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法律措施,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
中国加入WTO之后,频受高额反倾销关税制裁,依据即来自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相关规定。但曾任职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的荣民认为,第15条并不是认定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条款,而仅是反倾销这一特定领域内有关技术操作问题的规定,是仅针对中国的、具有歧视性的、技术性不利条款。《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同时规定2016年12月11日,采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倾销幅度做法必须终止。但美国、欧盟以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为由,拒绝履行条约义务,实际上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这些国家作出的国际承诺,为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
高峰说,贸易保护如同饮鸩止渴,只有开放合作才能扩大共同利益,这种做法是不具有建设性的。高峰同时透露说,关于美方在反倾销实践中的“替代国”做法的问题,中方已另案诉诸世贸组织。“我们敦促包括美方在内的个别世贸组织成员,切实、全面履行世贸组织义务,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