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9
中新网11月9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今日指出,中国政府鼓励所有有实力的企业规范、有序地“走出去”,不断提高国际化的经营水平,我们在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并没有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企业。
资料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在商务部9日上午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对于私营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商务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以便更好的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引导?
高峰在作出上述回应时同时表示,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引导和服务。一是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法律环境。通过签署自贸区协定、双边投资协定、基础设施合作协定以及双边劳务合作协议等,切实保障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商务部在2014年9月份就已经发布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确立了企业对外投资“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引入了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现在除了在敏感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敏感的行业的投资需要核准以外,企业在网上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备案手续。我们还将继续优化相关的程序,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外投资的便利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我们还将定期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的国别(地区)指南》、《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等公共服务产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精准的信息服务。
高峰表示,总之,我们将继续支持、推动有条件的中国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稳健地“走出去”,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在国际化经营的道路上行稳致远。